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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质量失信将纳入黑名单

  • 来源:
  • 2014-09-30

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状况,我国相关地区、质监部门和检测机构组织正着手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公开明示制度。在国新办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透露了上述情况。

黄国梁介绍,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抓紧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制售假冒伪劣等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曝光,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优化质量发展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黄国梁表示,我国基本建成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在2012年5月份在5个省试点的基础上,2013年扩大到25个省试点,目前已采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息94万余条,已经形成涵盖省市县四级质监业务的质量信用信息采集链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互联互通。

“下一步,我们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进一步完善质量数据库档案,将其与社会信用部际联合会建立的全国统一信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黄国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