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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条措施促生产强服务减负担

广东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2020-03-27

深圳特区报广州3月26日电(记者 李明)3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进展,重点介绍我省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相关政策措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表示,我省近年来出台《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民营经济十条”等政策,疫情期间出台了“复工复产20条”、“中小企业金融18条”等惠企措施。在此基础上,近期印发实施《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中小企业26条”),包括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促生产、活融资、强服务、减负担。

涂高坤指出,“中小企业26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拿出真金白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吸纳就业、减免租金、缴费纳税、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仅是减税降费就超1400亿元。

据介绍,26条措施是阶段性政策举措,不少条款是有具体实施期限的。如果文件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时限,实施期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为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我省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降低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用电、用气、用水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群智表示,此次政策惠及面广,降价力度大,可降低相关企业用能成本超过82亿元。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降价范围,包括全省除高耗能行业外的,现执行工商业电价的所有电力用户。电网公司在计收这些电力用户电费时,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不需要用户主动申请。“该政策可惠及用户约471万户,平均降低电价每千瓦时约3.5分,初步测算这一措施可降低全省用户电费支出约57亿元。”李群智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上游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企业提前执行淡季价格。为了进一步降低我省用气成本,我省按照上、中、下游都让利的原则,要求在全额疏导气源让利金额的基础上,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下调10%,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购销价差下调10%,并同步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该政策将惠及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全省所有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管道天然气用户,至少降低用气成本约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