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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出新政扶持工业互联网 单项资助最高可达3000万

  • 来源:
  • 2019-07-19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行业的涌现和飞速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提及,各级政府部门也将其提到了战略发展高度。

深圳继去年出台《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深圳市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措施》后,又在7月17日印发了《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可获得最高3000万的单项资助,满足条件的项目和单位均可进行申报。本规程自2019年7月15日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规程》明确规定了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的范围,包括: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服务体系建设、工业互联网测试验证环境建设、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工业互联网及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奖励、省级以上重点项目配套七个方向,主要采取事后资助和奖励两种方式。

对市政府、市工信主管部门指导支持举办的重大公益性工业互联网活动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为保证资助申报的客观、公正性,《规程》在监督管理上做出特别规定,若申报项目及申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资助,已取得资金也将被市工信主管部门追回:

· 资助对象被纳入市公共信用中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联合惩戒名单库,发起失信联合惩戒,且在惩戒期内的;

· 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多头申报,或与已获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建设内容存在重复;

· 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 申报单位提交的经营数据被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范围。

· 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承诺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

· 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况。

详细申报要求及办理程序

(可登录深圳市工信局网站查阅)

http://www.sz.gov.cn/zfgb/2019/gb1099_180418/201907/t20190715_18053813.htm